首页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四)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四)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四)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