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以拘留: (一)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一)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以拘留: (一)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 第四十四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