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