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年)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年)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