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 第五章 评价程序与方法 第三十八条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评价程序与方法 第三十八条 监管部门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包括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反馈和评价报告形成四个阶段。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参照执行。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