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章 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 第十八条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 第十八条 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记录在案。 实验动物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必须立即视情况分别予以销毁或者隔离治疗。对可能被传染的实验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对饲育室内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采取严格消毒措施,并报告… 第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