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九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 (二)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九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 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