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银行分行综合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2年) 第二章 核心要素评级 第六条 外国银行分行综合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2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核心要素评级 第六条 核心要素评级总分为100分。风险管理、营运控制、合规性和资产质量等评级要素在评级总分中的权重分别为40%、30%、20%和10%。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