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二条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二条 外国团队在登山前应当为随队的中国公民办理有关保险事项,并根据国家体委的要求落实保护山区自然环境的各项措施。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