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外债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有关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