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26年) 第五章 设施维护与保护 第四十二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三)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26年) (三) 第五章 设施维护与保护 第四十二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三)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