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一章 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项目金融服务,促进城市更新项目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项目贷款,是指贷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符合《意见》要求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建设、改造等用途的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城市更新项目贷款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