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 第八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 (一) 第八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 听取国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财务、资金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国有金融机构召开有关监督检查事项的会议; 第八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