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 (六)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