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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200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

国有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中长期信息科技发展规划,明确信息科技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注意跟踪金融科技发展动向,不断提高信息科技水平。

国有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信息科技系统,实现数据大集中,构建先进的信息科技平台,全面提升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