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 6. 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五、 加强监督管理 (二十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 (二十三) 6. 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五、 加强监督管理 (二十三) 保险公司在万能险产品开发设计、销售行为、账户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等方面,违反监管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风险的,金融监管总局或属地金融监管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二十二)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