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项目设定 第四条 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条 第二章 项目设定 第四条 拟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发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