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部门规章… 一、 对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8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 二、 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5件部门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