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2007年) 四、 积极协调,严格监督,共同做好代收代缴的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2007年) 第4行 四、 积极协调,严格监督,共同做好代收代缴的管理工作 第4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190号 9550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