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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2007年) (十四)

(十四) 各保险机构要做好机动车投保、缴税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档案保存、整理工作,并接受地方税务机关和保险监管机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