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2018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2018年) 四、 四、 加强域名安全防护及监测处置工作 (一) 加强域名解析安全防护。要积极采取域名系统(DNS)安全协议技术、抗攻击技术等措施,防止域名被劫持、被冒用,确保域名解析安全。应委托具有应急灾备、抗攻击等能力的域… (二) 加强域名监测处置。加强对政府网站域名安全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域名被劫持、被冒用等安全问题,健全完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大对政府网站域…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持有的域名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 附件:1. 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2. 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附件1 1. 本表由申请注册或注销政府网站域名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全称须与公章保持一致。 2. 同一单位持有的多个域名可一并申请注销。 3. 域名最高注册年限为10年。 4. 域名联系人须为申请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5. 域名、申请单位全称、注册年限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6. 申请域名注销时,如申请单位与域名持有单位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附件2 1. 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加盖公章,审核单位全称须与公章保持一致;提交时须附《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2. 域名最高注册年限为10年。 3. 域名、申请单位全称、注册年限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4. 联系人须为审核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