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2018年) (二)

(二) 加强域名监测处置。加强对政府网站域名安全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域名被劫持、被冒用等安全问题,健全完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大对政府网站域名安全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发现被冒名申请注册顶级域名(如“.cn”、“.net”、“.com”)等情况,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及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处置。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要健全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加大对全国政府网站域名运行的日常监测力度,并将监测情况通报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加强政府网站域名解析数据备份与分析,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域名服务应急演练,保障解析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