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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7年)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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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1〕第45号)

执行至200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