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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7年)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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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跨地域改组、分立、合并中整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确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