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附: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附: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附: 关于发给苏联专家感谢信、感谢状和纪念章的办法 1955年9月19日 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