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3年) 13
1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