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 79
79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
质检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
质检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