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对高级计量体系流程的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商业银行是否制定了高级计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流程并在全行有效推行。
管理流程是否明确包括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以及报告等环节。
识别环节是否明确包括对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要素等关键风险要素的评估;是否明确定义风险计量的范围;是否明确内部和外部数据源及其收集程序和存储;是否制定了损失数据标准等。
评估环节是否明确包括对数据输入标准设定及数据清洗、模型假设和参数、建模过程、结果输出的评估;是否明确对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估值调整的测试和核查,包括操作风险暴露及其所含假设、高级计量模型和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等。
监测环节是否明确包括定义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监控的操作风险范围;评价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是否监控所有重大活动和风险暴露;关键风险要素、损失数据、合规报告以及风险估值是否与定性自我评估结果相一致;监测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的表现和稳健性,并对系统内含的统计关系和假设进行检查等。
控制环节中,当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模型假设和参数进行重大调整、出现新产品和新业务等情况时,是否有包括控制标准和控制流程等的应对预案。
缓释环节中,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要素重大变化、模型假设和参数重大调整、新产品和新业务等出现时,商业银行应急预案是否涵盖缓释措施以应对残余风险,包括暂停某些业务、实施特定的投保安排以及适当提高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等。
报告环节是否包括明确书面验证程序以记录风险量化分析模型的开发、运行等情况;文档化工作是否完整;是否有明确的报告路线及是否遵从管理信息报告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