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09年) 第三章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第三节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评估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09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三章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第三节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评估 第五十八条 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金融工具拆分标准和程序,做到期限确定合理、风险参数选择审慎,确保监管资本要求计量的审慎性。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