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09年) 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百零二条 商业银行在监管限定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满足银监会监管资本要求的,银监会视情况依法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要求商业银行限制资产增长速度。
要求商业银行降低风险资产规模。
限制商业银行增设机构或开办新业务。
责令商业银行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
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要求商业银行限制资产增长速度。
要求商业银行降低风险资产规模。
限制商业银行增设机构或开办新业务。
责令商业银行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
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