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2009年) 第三章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200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披露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总体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的资本要求、采用替代标准法的资本要求、采用高级计量法的资本要求。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