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 第三章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操作风险监管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应报银监会备案。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与操作风险有关的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的,…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下列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第二十五条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第二十六条 对于银监会在监管中发现的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问题,商业银行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