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2014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2014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集团内建立满足并表管理需要的信息科技系统,确保能够准确、全面、及时获取附属机构的相关信息,并能够对银行集团数据及时进行筛选、加总和分类,在此基础上有效评估银行集团总体风险状况以及附属机构的经营活动对银行集团的整体影响。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