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2006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