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2006年) 第二章 授信调查尽职要求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200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授信调查尽职要求 第十四条 客户经理应对客户提供的资料以及所收集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的过程和结果应予以记载。核实应以实地调查为主。信息收集与核实可同时进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