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五章 商业地产运营 第三十六条 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商业地产运营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当主要评估物业经营状况、评估价值,并考虑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审慎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