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 第五章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核算方法 2.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和核算方法 附件1 一、 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比重核算方法 二、 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核算 三、 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核算 (一) 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原材料利用 (二) 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燃料化利用 四、 生物质能非电利用核算 附件2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