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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固定乘数平衡,是指根据投资乘数、价值底线等参数,动态地调整投资账户中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间的投资比例,以管理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模式。

投资乘数基于风险资产的波动率、流动性、公司的风险偏好等合理确定,在动态调整中应固定不变。

价值底线等于最低保单利益保证在计算当日的现值。

贴现率以无风险资产收益率为基础确定。

保险公司应当参照本条(一)和(二)确定的投资乘数和价值底线,计算风险资产目标头寸,并据以动态调整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的头寸。

风险资产目标头寸=投资乘数×(账户价值-价值底线)。

风险资产目标头寸不得超过账户价值。

动态调整评估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一次。

公司应确定偏差容忍度,并据以调整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头寸。

这里的偏差容忍度,是指保险公司对风险资产的实际头寸和目标头寸的偏离可以容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