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三、 工作要求 附件: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附件: 三、 工作要求 附件: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方案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监察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