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附件

附件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要求,从2009年9月至2010年底,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以下简称整顿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