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 第三十八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业务活动的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