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二条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