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分红保险采用固定费用率的,其相应的附加保费收入和佣金、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列入分红保险帐户;采用固定死亡率方法的,其相应的死亡保费收入和风险保额给付等不列入分红保险帐户。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