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