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5. 偿付能力报告明细表 二、 编制方法 (五) 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公司应当编报集团公司自身的偿付能力报告,不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暂不编报偿付能力报告。 关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只经营信托型年金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不报送偿付能力报告。 5. 偿付能力报告明细表 二、 编制方法 (五) 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公司应当编报集团公司自身的偿付能力报告,不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暂不编报偿付能力报告。 只经营信托型年金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不报送偿付能力报告。 在报告年度内实际经营期不超过3个月的新公司,应当报送偿付能力报告,但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