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2004年) 三、 各保监局要加强对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的保险公司认真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 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2004年) (五) 三、 各保监局要加强对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的保险公司认真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 各保监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具体要求,对于不执行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保险公司及其保险营销员,可以根据《保险法》第149条和第150条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 (四)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