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 六、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 六、 六、 加大对交强险及商业车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要突出重点,加大对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车险综合成本率高、车均保费低或信访投诉多的公司和地区作为重点查实、查透,严肃处理。 交强险要重点查处费率、手续费和理赔三个环节的问题,具体包括: (一) 不执行交强险基础保险费率和统一条款的; (二) 不据实列支或超规定标准支付交强险手续费的; (三) 在交强险理赔中拖赔、惜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商业车险要重点查处手续费、退费、理赔和应收保费四个环节的问题,具体包括: (一) 不据实列支车险手续费的; (二) 违规批单退费的; (三) 理赔环节“跑、冒、滴、漏”的; (四) 虚列应收保费的。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点违规问题,各保监局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在行业内通报。对于违规机构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限制业务范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