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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2、

2、 应要求境外合作保险公司建立实名投保制度,对于财产保险业务,应提供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等;对于人身保险业务,应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