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警惕和防范非法保险经营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 关于警惕和防范非法保险经营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2003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各寿险公司、各保监办: 最近,一些不法人员在北京、上海、广东、河北等地区以传销方式售卖境外机构的“XX保险基金”或“XX保险契约”,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严重扰乱了保… 一、 警惕各类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 二、 加强营销员队伍管理 三、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相关版本 关于警惕和防范非法保险经营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2003)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2) 关于警惕和防范非法保险经营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