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大型商业风险经营行为的通知(2006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各保监局:
长期以来,国内财产保险市场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其中非理性的价格竞争是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一问题在大型商业风险业务领域表现尤为突出。部分产险公司盲目追求保费规…
一、
2006年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这个核心,正确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积极防范和化…
二、
各公司应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流程,提高风险意识,加强承保管理和风险管控,避免承保和再保险两个环节出现脱节。在承保大型商业风险业务时,应注意审慎评估风险,并充分了解…
三、
各保监局应密切关注辖区内大型商业风险的承保过程和再保险安排情况。对于未按本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大型商业风险再保险的保险机构,各保监局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管。